提摩太後書 3:15-17
並且知道你是從小明白聖經,這聖經能使你因信基督耶穌,有得救的智慧。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,於教訓、督責(證明)、使人歸正、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,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(合乎主用),預備行各樣的善事。
聖經最大的功用乃是(提摩太後書 3:15)
因信基督耶穌,有得救的智慧。

進一步解釋上面的最大功用(提摩太後書 3:17)
1, 教導(διδασκαλία):
人都是罪人(不對、不是),
神否定罪人,教育罪人。
2, 督責(ἔλεγχος):譯「證明」較宜。
肯定上帝、耶穌基督是「是」,向人類為基督作見證。
3, 歸正(ἐπανόρθωσι):醫治、重建與康復,
帶領人離開不是,轉而歸向基督,與神和好。
4, 學義(παιδεία):
「義」不是人的「自以為義」、「行為稱義」,
乃是「基督的義」,只有基督是義的,
人因信稱義和成聖,也包括愛人如己。
5, 可以完全(ἄρτιος),譯「合用的」較宜。
這形容詞源自副詞(ἄρτι),意「此時此刻馬上開始」。
正如神說有就有,命立就立。
6, 行善:預備行善工。
動詞(ἐξαρτίζω)在這裡是「完成式被動語態」,
用在動詞分詞,修飾名詞「行為」(ἔργον)。
這個善行是耶穌已完成的,
順服聖靈帶領跟著基督耶穌的腳踪,是被動的過程。
結論

聖經最大的功用:
因信基督耶穌,有得救的智慧。

換言之:
神認為罪人生命的「不是」,
證明只有耶穌基督是「是」;
離開「不是」,轉向「是」;
因「信」耶穌是上帝的兒子,
是救主基督,得被稱「義」,
才能合乎主用;
順服聖靈帶領,行基督已完成的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