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摩太後書 3:15-17
並且知道你是從小明白聖經,這聖經能使你因信基督耶穌,有得救的智慧。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,於教訓、督責(證明)、使人歸正、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,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(合乎主用),預備行各樣的善事。
聖經最大的功用乃是(提摩太後書 3:15) 因信基督耶穌,有得救的智慧。 進一步解釋上面的最大功用(提摩太後書 3:17) 1, 教導(διδασκαλία): 人都是罪人(不對、不是), 神否定罪人,教育罪人。 2, 督責(ἔλεγχος):譯「證明」較宜。 肯定上帝、耶穌基督是「是」,向人類為基督作見證。 3, 歸正(ἐπανόρθωσι):醫治、重建與康復, 帶領人離開不是,轉而歸向基督,與神和好。 4, 學義(παιδεία): 「義」不是人的「自以為義」、「行為稱義」, 乃是「基督的義」,只有基督是義的, 人因信稱義和成聖,也包括愛人如己。 5, 可以完全(ἄρτιος),譯「合用的」較宜。 這形容詞源自副詞(ἄρτι),意「此時此刻馬上開始」。 正如神說有就有,命立就立。 6, 行善:預備行善工。 動詞(ἐξαρτίζω)在這裡是「完成式被動語態」, 用在動詞分詞,修飾名詞「行為」(ἔργον)。 這個善行是耶穌已完成的, 順服聖靈帶領跟著基督耶穌的腳踪,是被動的過程。
結論 聖經最大的功用: 因信基督耶穌,有得救的智慧。 換言之: 神認為罪人生命的「不是」, 證明只有耶穌基督是「是」; 離開「不是」,轉向「是」; 因「信」耶穌是上帝的兒子, 是救主基督,得被稱「義」, 才能合乎主用; 順服聖靈帶領,行基督已完成的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