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撒瀉勒(עזאזאל)(利未記 16:8-10)

由羔羊(עֵז)和離開、消失、用盡(אָזַל)兩字組成。本意就是「遠去的羔羊」。
(אָזַל)可能也有「神子」的寓意(在父懷裡的獨生子):神的羔羊,神的愛子,指向
基督

這場獻祭,一是歸給聖父,按律法為人贖罪,罪的工價就是死,去滿足天父上帝的公義。另一歸給 聖子,指向祂的復活,復活使人稱義。

新約聖經中耶穌常常獨在曠野;而曠野中的施洗約翰的兩次見證,指的就是這位羔羊(約翰福音1:29,36)。

希伯來書10:11-14「凡祭司天天站著事奉神,屢次獻上一樣的祭物。這祭物永不能除罪。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,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了。從此等候他仇敵成了他的腳凳。因為他一次獻祭,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」。

罪都歸給十字架上的基督了。耶穌宣告:「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,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。叫一切信他的都得永生」(約翰福音 3:14-15)。

聖經從不允許獻祭魔鬼,更無將代罪羔羊獻給魔鬼的道理。

利未記 11:6-7「祭司要把血灑在會幕門口,耶和華的壇上,把脂油焚燒,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祭。他們不可再獻祭給他們行邪淫所隨從的鬼魔(原文作公山羊),這要作他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」。